試用品中國時報【吳禮強╱台北報導】

張惠妹(阿妹)比蔡依林早出道3年,兩人歌路不同,蔡多次表示對阿妹的欣賞崇拜;直到2007年第18屆金曲獎,阿妹以《我要快樂》讓一度跌宕的歌唱事業起死回生,蔡憑《舞孃》再創高峰,兩人同時入圍,阿妹高呼聲中敗給蔡依林,且該屆得獎名單早洩,開場不久阿妹即知蔡封后,全程陪笑臉「演」到最後,雙方歌迷各自護主叫陣。

《舞孃》是蔡跳槽當年EMI體系新品牌Capitol創業作,據悉,簽約金高達1億2000萬;阿妹隔年加入EMI,外傳簽約金1億5000萬,強壓對方;兩人屬同體系公司但各霸一方,未曾合作。

2009年,蔡依林回鍋華納,而阿妹原本要推出「STAR」10周年巡演DVD,因EMI(後更名為「金牌大風」)和華納總裁陳澤杉官司,華納拒釋出阿妹在華納時期的音樂版權,導致DVD流產,部分歌迷因此把罪怪到蔡頭上。

情路上,蔡曾被周杰倫劈腿,阿妹和王力宏交往遭他當時公司阻撓,如今兩人各與男友錦榮、Sam交往穩定,卻也都執著於工作不「婚」頭。

不同的是,蔡越活越自在,做音樂「Play」得很開心;阿妹卻浮出越來越多的陰暗和「偏執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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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阿妹蔡依林-同樣執著工作不婚頭-21503343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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